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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实验小学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6-27     浏览:19010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实验小学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工作方案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实

验小学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工作方案》。

一、扶持范围

(一)   佛山市基础教育系统(含幼儿园、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和校长,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直属的教研、科研、信息技术、电教等事业单位机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   《佛山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佛教人〔20187号)中经佛山市教育局公示扶持的佛山市国家级基础教育杰出人才、佛山市省级基础教育领军人才不参与本次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

二、扶持指标和推荐名额

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指标300名,其中,名校长(园长)50名,名教师150名,名班主任100名。

以各区基础教育专任教师数为基数,按照扶持数与推荐数11.2比例,向各区和市直学校(单位)下达推荐名额(附件1)。其中,各区推荐人选中,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领域推荐人选占比不低于10%。各区和市直属学校(单位)统一向市教育局推荐人选。

本校在符合基本条件的人选中,向大良街道择优推荐。

三、扶持基本条件

符合上述扶持范围的申报人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扶持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政治思想素质高。带头讲政治,积极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二)师德条件。

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高尚的师德修养,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甘为人梯,爱岗敬业,锐意创新,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的表率。

(三)资历条件。

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或幼儿园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其中名班主任申报人具有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即可,名校长(园长)申报人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

3.在我市工作教龄(工龄)不少于5年(即20139 1日前入职),且距离退休时间不少于3年。

4.8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合格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优秀等次。

5.申报名班主任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在佛山连续5年(或以上)担任班主任或在佛山累计担任班主任年限8年(或以上)的现任班主任;申报名校长(园长)还需具备以下条件:近8年(20111月)以来在我市担任校长(园长)至少一届,且现为在职校长(园长)。

(四)能力条件。

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符合时代需求,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攻关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近8年(20111月)以来在我市范围内,至少获得过 1次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荣誉称号应为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或授予的各类荣誉)。

(五)申报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纳入扶持范围:

1.3年来违反《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等各种规定。

2.3年来违反《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实施意见》(佛教德〔2015102号)第12九严禁之一。

3.3年来发生因为管理不力等主观原因而带来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

5.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被刑事拘留。

四、工作要求

(一)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是实施佛山市基础教育系统强师工程、建设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队伍、提升中小学教师社会地位、拓展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空间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师德高尚、教育教学业绩卓著、社会公认的教师选拔出来进行扶持,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队伍,建设南方教育人才高地。市教育局成立佛山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扶持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各区、镇(街道)和学校要分别成立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二)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按管理权限由各级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市级领导小组指导各区、镇(街道)和学校进行三名人才推荐,负责全市三名人才扶持。

各区、镇(街道)和学校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名人才推荐选拔,制定本区、本镇(街道)和本校的三名人才推荐工作具体方案,将具体方案逐级上报,区教育局必须在2019 720 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具体方案要明确组织分工和责任,规定相应办法和程序,精心组织和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推荐任务。推荐过程中,

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注重教师思想政治品德和师德师风。

(三)   严格审核,落实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领导小组下设立资格审核组,负责对申报人材料的审核。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准确。要落实申报材料推荐前公示制度,严格公示形式和地点,要在政务(校务)公开公示栏等人员集中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单位推荐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各区教育局、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单位)在《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前公示情况表》(附件2)、《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申报表》(附件3-5)上加具意见、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各级三名人才资格审核组要对报送申报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申报人经过资格审核后才能进入专家遴选范围。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推荐和遴选受理范围、超出推荐和遴选名额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推荐和遴选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其它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建立完善申报人失信惩戒机制,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律取消本期三名人才申报资格,并不得申报下一期三名人才扶持申报。情节特别严重者,按照师德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   加强遴选,公平公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领导小组下设立遴选专家组,负责三名人才各级推荐遴选和扶持遴选工作。按照《佛山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佛教人〔20187号)第十四条规定,市教育局组建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遴选专家库,制定遴选专家库组建管理办法,规范遴选专家的资格审核、入库及遴选专家库的使用、管理。遴选专家原则上由省级及以上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及具有省级及以上影响力的教育科研专家组成。市教育局设立遴选专家组,负责全市三名人才扶持遴选工作,遴选专家在遴选专家库成员中按遴选专家库组建管理办法和程序产生。各区、镇(街道)和学校参照市的做法设立相应的遴选专家库及其遴选专家组,负责三名人才各级推荐遴选工作,并严肃认真组织专家遴选,务求公正客观、公平规范。市、区、镇(街道)、校各级专家遴选组在组织遴选时可参照《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名教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培养扶持评价参考指标》(附件6-8)进行遴选。

(五)   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领导小组下设立监督组,负责对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受理信访举报和申诉,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各级派驻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实施再监督。拟通过遴选或推荐人选在正式上报前须听取各级派驻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意见。要充分发挥和加强教育系统各级工会的监督作用。市教育局制定《2019年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纪律要求》(附件9),对参与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的各级领导、工作人员、遴选专家、参评人员提出纪律要求。各级领导要主动接受党风政风廉政监督,工作人员和遴选专家必须分别签订《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人员纪律承诺书》(附件10)、《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遴选专家纪律承诺书》

(附件11)。对于违反纪律要求者,按相关纪律要求规定严肃处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纪律教育,加大正面宣传,将纪律要求传达给每一位干部、教师(特别是工作人员、入库遴选专家和参评人员),杜绝不正之风,共同维护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风清气正。

五、组织领导

成立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实验小学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庆荣

副组长:罗惠好

成 员:蒋向阳 周剑芳 郭丽菊 彭洁玲 常冰 郑良 王三才 黄文虎 李聘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儿童成长研究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1.设立资格审核(复核)组。工作职责:审核或复核三名人才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小组名单:罗惠好 谢凯军 王延群。

2.设立遴选专家管理组。工作职责:组建遴选专家库,抽取、遴选专家参评,加强推荐和遴选工作期间专家的管理和考核等。专家联络人:罗惠好。

3.设立监督组。工作职责:全程跟踪监督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受理信访举报和申诉。负责人:罗惠好,具体人员由各科骨干教师代表组成。

六、工作程序

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坚持德才兼备,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学校(单位)、镇(街道)、区、市逐级推荐方式进行;没有设立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的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上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区,可以按照学校(单位)、区、市逐级推荐方式进行。名教师名班主任申报由所在单位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教研、科研、信息技术、电教等事业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名教师序列,分别由各单位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名校(园)长申报由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没有设立镇(街道)教育管理部门的区、部分义务教育学校上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区,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的名校(园)长申报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各区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区其他直属学校的名校(园)长申报由区教育局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市直属学校(幼儿园)的名校(园)长申报由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进行推荐。

学校(幼儿园)推荐程序。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负责组织名教师、名班主任的推荐工作。根据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方案,制定学校基础教育三名人才(不含名校长,下同)推荐工作方案,成立学校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三名人才推荐工作。

1.全体告知。学校(幼儿园)通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和校务公开等渠道,将《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方案》通告全体教师(单位人员),每位教师(单位人员)在《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方案教师(单位人员)知晓确认书》(附件12)签名确认,以确保每一位教师知晓权。

2.自主申报。学校(单位)根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推荐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申报人按申报类型填写《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名教师名班主任)扶持申报表》(一式2份),并备齐申报佐证材料。教师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申请、自主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资格审核。成立学校三名人才推荐资格审查组,由学校负责人事的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以及专业水平高、威信力高和公信力强的教师组成。申报人实行回避政策,不得参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负责审查申报人是否符合

三名人才扶持基本条件和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查后在《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申报资格审查表》

(附件13)上加具意见、加盖公章。

4.专家遴选。成立学校三名人才推荐遴选专家库及遴选专家组。入库专家原则上可由校外、没有申报本次全市

三名人才扶持、有影响力的教育专家和优秀校长、教师、班主任等组成。遴选专家组成员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产生,遴选专家人数至少3名。专家遴选程序须具备材料遴选、观课遴选(学校名师申报人一节学科课、名班主任申报人一节主题班会课)两个环节,并分别召开学校行政、教师、学生三个座谈会。

5.民主评议。组织民主测评,广泛征求教师意见。推荐者须获得全校三分之二以上在职教师同意。

6.拟推荐人选决定。学校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人选,报学校党组织批准同意,确定拟推荐名单。

7.名单和材料公示。对拟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推荐前公示,公示地点为校务公开公示栏等人员集中显要位置、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在《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前公示情况表》和《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申报表》上加具意见、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8.纪检加具意见。对拟推荐人选听取并加具学校纪检监察负责人意见。

9.拟推荐人选正式推荐。学校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专家遴选、民主评议及公示情况,报学校党组织,由党组织按分配名额择优集体研究决定正式推荐名单,学校高层次人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送推荐名单。

10.教职员工监督。成立学校三名人才推荐工作监督组,由学校工会推选至少2名教师代表担任监督人员,对各推荐环节进行监督,严格程序,确保推荐工作阳光、公平、公正。严禁申报人向遴选专家及工作人员贿评、说情打招呼、拉票、干扰评选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凡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个人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学校要公告申诉渠道及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全校教职员工监督。

七、三名人才权利职责与管理考核

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待遇按照《佛山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佛教人〔20187号)执行,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每人每月给予 1000 元人才津贴, 每年给予工作室1 万元科研项目经费。 所需经费由市财政承担。三名人才职责、权利、管理、考核,在《佛山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佛教人〔20187号)规定条款的基础上,另行制定颁布三名人才具体管理办法予以详细规定。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任期为3年。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扶持,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自动解除,停止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待遇:

(一)3年服务期满的。(二)3年服务期间调离我市基础教育事业单位的。

(三)          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扶持、评定的。

(四)          不履行工作职责和工作承诺,不按服务协议履约的,考核不合格者。

(五)          其它不适宜的情形。

对第(二)项情况,追回有关人才津贴及科研经费等资助,并取消其相应荣誉称号;对第(三)项、第(四)项已提供的相应优惠政策待遇予以追缴退回,并撤销荣誉称号;

对第(三)项存在诈骗嫌疑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八、工作时间安排

(一)       615—715日:完成校、镇(街道)、区级推荐工作;730日前,各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统一上交三名人才推荐名单及三名人才扶持遴选材料。

(二)       9月底完成市级扶持工作。

九、申报材料清单

按照《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申报材料清单》(附件15)报送材料。

附件:见《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的通知》

1.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2.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前公示情况表

3.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申报表(名校长)

4.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申报表(名教师)

5.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申报表(名班主 任)

6.佛山市名校长培养扶持评价参考指标

7.佛山市名教师培养扶持评价参考指标

8.佛山市名班主任培养扶持评价参考指标

9.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纪律要求

10.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人员纪律承诺书

11.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推荐和遴选工作遴选专家纪律承诺书

12.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方案教师(单位人员)知晓确认书

13.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申报资格审查表

14.佛山市名校长培养扶持领导力问卷调查

15.佛山市基础教育三名人才扶持工作申报材料清单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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